住得高端、玩得聚焦、消费透明、海•景一步到位
私享一线海边园林别墅-椰林滩酒店
酒店16米处便是三亚最长最美最安静的18公里海边绿色慢道,日出的海上影幻如痴如醉!
12公里会唱歌的沙滩-瀚海度假酒店
6大玩法0元体验
1、亚龙湾•爱立方
2、海上丝路香蕉船
3、活力激情皮划艇
4、动感漂移步行球
5、贴心花样泳游圈
6、健康趣味沙滩球
贴心赠送:
亚龙湾疍家海鲜特色火锅
泳池、海上游泳设备
品牌岛服、沙滩帽一套
每人每天一瓶优质矿泉水
乘坐客机降临美丽的鹿城--三亚,感受美丽鹿城的热带风情,在机场有接待人员持标识接机,乘坐接待专车前往下榻酒店,安排入住.
【餐】:无 【奢享住宿】:椰林滩别墅区雅致房
酣睡后享用中西自助早餐,约四十分钟车程到“天下第一湾”亚龙湾爱立方,在充满神秘色彩的中心广场图腾柱观赏区,乘坐电瓶游览车到达亚龙湾沙滩的“海上乐园VIP专属区”,这里是亚龙湾最美的区域。使用由我们免费提供的保管箱,穿上时尚靓丽的泳衣置身于美丽的大海,尽情畅玩海上丝路香蕉船、激情活力皮划艇、动感漂移步行球、健康趣味沙滩球等超值海上游乐项目。
约12:30在沙滩边、椰树旁,在野菠萝的环保下,吹着海风看着大海,享用【疍家海鲜特色火锅】—品种多样的海鱼、海虾、海蟹、海螺、鱿鱼及丰富配菜,啤酒及饮料和水果。午餐后,我们为您免费提供多款花样的游泳圈,在海边畅游大海,让您与大海亲密接触湿身于大海.在椰树旁沙滩椅小憩、在海边拾贝,好不惬意的一整天游玩,使你心旷神怡。......而后前往三亚国家海岸海棠湾边-清水湾,入住12公里会唱歌的沙滩雅致庭院品牌酒店-瀚海度假酒店。
【餐】:早/中/晚 【奢享住宿】:雅居乐瀚海度假酒店
睡到自然醒,在酒店享用品种多样的自助早餐,前往集秀丽的海景、山景和石景为一体,号 称琼崖八百年第一山水名胜的【南山大小洞天】(约180分钟)。观山、海、天美景,感受海南独特的福寿文化。
中午在大小洞天味道餐厅享用养生自助餐。餐后游览著名的【天涯海角】风景区(约120分钟)。南天一柱石、天涯海角石、海判南天石、日月同辉石将赐予您亲情、友情和爱情的同时,还赋予您财富和健康、智慧和仁爱。天涯海角的多重文化将放飞你的心灵,提高你的境界,放大你的格局,丰富你的人生。
意犹未尽后走进亚洲规模最大的玫瑰谷【亚龙湾国际玫瑰谷】(约90分钟),在以“玫瑰、浪漫、爱“为主题的亚洲规模最大的玫瑰花海中,奔赴一场极致浪漫的玫瑰之约!
【餐】:早/中/晚 【奢享住宿】:雅居乐瀚海度假酒店
酣睡后在酒店享用品种多样的自助早餐,而后前往风光旖旎的中国唯一的热带岛屿性国家5A级海岛景区-【分界洲岛】(约120分钟),分界洲岛,顾名思义,有分界之意,是地界、气候、民族、时空、人文等多重含义的划分。这里水分七色、云分七彩、人有七情,到分界洲都感叹“夏威夷、塞班岛、马尔代夫、芭提雅也不过如此,这里也许更有韵味。
而后前往世界名品折扣店,海南岛最新奉献的中国第一旅游【奥特莱斯文化旅游区】(约180分钟)。
【餐】:早/中/晚 【奢享住宿】:椰林滩别墅区雅致房
睡到自然醒,您下榻的酒店不远处,便是酒店的私有沙滩,是婚纱拍摄、情侣双双、老幼携手,像画一样美的风景之地。根据航班时间送机,结束【海·景到位】难忘之旅。再见!
【餐】:早 【奢享住宿】:无
成人价:¥2280.00/人
儿童价:¥1830/人
婴儿价:¥360/人
预定有效期:2017-05-10 至 2017-05-31
自费项目:
购物安排:
奥特莱斯商城 自愿消费不强制
费用包含:
【交通】:含往返机票,机建及燃油费,全程高级空调旅游车(海南政策性滚动发车,车型不定,确保一人一个正座); 【住宿】:全程入住一线海边酒店; 【用餐】:全程6正4早,餐标30元/人,十菜一汤(8~10人一桌)不含酒水(一餐为特别赠送亚龙湾疍家海鲜特色火锅,海鱼、海虾、海蟹、海螺、鱿鱼及丰富配菜,啤酒及饮料和水果); 【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导游】:业内优秀导游专职服务。
费用不包含:
【住宿】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或加床费用自理。非免费餐饮费、洗衣、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费用。 【自费】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餐费、等私人费用,个人购物、娱_乐等消费。 【门票】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特殊门票、游船(轮)、景区内二道门票、观光车、电瓶车、缆车、索道、动车票等费用。 【儿童】“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例如产生超高餐费、门票等需客人另付; 【其他】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航空保险、旅游意外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取消及退款说明:
取消及退款:参见《旅游法》相关规定.
重要提示:
1、出团通知书最晚于出团前1天发送给您,请通过电子邮件和梦之旅个人中心查收,若能提前确定,我们将会第一时间通知;周边短线旅游我方导游会在出发前一晚18点—22点,电话告知你的具体出发时间和集合地点。
2、交通说明:
游客一旦签订合同并交完团款,旅行社将为游客购买机票,购买了的机票为经济舱折扣票,不能签改或退票,不能转让与第三方。如果游客要退票,此退票依据各个航空公司的退票程序和标准。如因游客自己原因(如:游客临时提供的名单与身份证有误等)造成不能正常登机或误机,或游客单方解除合同的,根据新《旅游法》第65条,我们旅行社将扣除必要的费用,如:机票费、房费、车费、操作服务费等损失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住宿说明:
若出现单男或单女,客人自补房差,根据新《旅游法》,如在旅游旺季等特殊情况下因房源紧张,列出的备选酒店都不能确保入住的,地接社可以安排入住同级酒店或不低于以上酒店档次的酒店。
4、景点说明:
景点容易受天气、自然灾害等影响,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不能正常游览或是因客人自身原因不游览,则按照旅行社打包套票协议价格现退于游客,敬请游客谅解!
5、导游服务说明:
1)散客跟团行程过程中回安排一名当地持证导游,如遇景点内有专门专业的讲解员,导游可以不讲解,可以陪同游客一同参观;
2)由于导游的工作强度比较大,导游的服务时间可以按照从早上接见游客开始至晚上送客人回酒店结束,区间如导游要去景点买门票、安排下一步的工作,订餐等等处理一些相关事宜,会暂时的要求离开团队,会向团队进行告知,尽请游客谅解;
3)根据新《旅游法》第60条要求,载明导游的服务费用为200元/天/导,此包价已含导游服务费,如游客退团,服务费用不退。第41条要求导游从事业务活动行为,特别是导游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
4)游客自由活动时间,导游不陪同。
6、不可抗力说明:
根据新《旅游法》第67条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项规定:
1)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避免的影响了旅游行程的,如:在旅游过程中,如遇恶劣天气影响飞机正常起飞、因台风船只无法航行、天灾(如台风、泥石流等等)、战争、罢工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到正常的行程游览或目的地到达,滞留机场或某地,游客同意的情况下,旅行社可以合理的变更行程安排和调整,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游客承担。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避免的影响了旅游行程的,游客不同意变更行程安排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游客必须支付旅行社相关的机票、房费、车费、操作服务费用等的损失后,将余额退还旅游者。
3)因不可抗力因素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将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20%,旅游者承担80%。
4)如遇台风,暴风雨等天气的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游客滞留,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旅行社承担20%,游客承担80%。
7、最低参团人数说明:
此行程参团最低人数为20人(含20人,若有其他人数要求会提前告知),根据新《旅游法》第63条规定,未达到约定人数解除合同,组团社须征得旅游者的书名同意,旅行社退还收取的所有费用;组团社须征得旅游者的书名同意,可以委托转让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
8、转让说明:
根据新《旅游法》第64条规定,包价旅游中旅游者自身的权利义务可以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如:旅游者的出行机票已经购买好,由于自身原因不能前往,这时可以转让第三人,但是增加的机票退改费用将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9、退团说明:
1)根据新《旅游法》第63条规定,旅游者(包括旅游团队)与旅行社双方签订合同后,或双方书面同意的,旅行社将视为可以向航空公司购买机票等大交通,旅游者单方违约的,将适用《旅游法》第63条规定。
2)行程中发生的纠纷,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下)机(车、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不得以拉结其他旅游者阻止旅游行程的正常运行,否则,除承担给组团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20-30%的违约金。
10、行程变更说明:
1)当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需要变更行程的,旅行社须要求全团客人签字认可方执行。
2)当团队运行过程中,旅游者自愿提出变更行程,如:变换景点等,旅行社须要求全团客人签字认可方执行。
3)在行程过程中合理的、恰当的、善意的景点及路线的先后顺序的调整是有必要的,可行的,旅游者一致同意导游口头解释并执行。
11、旅游保险说明:
1)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投保,投保人及受益人均为旅行社,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
2)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游客自行缴费即为该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受益人为保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如被保险人姓名、有效证件、生日有误,将无法获得理赔;对于70岁以上游客,保险公司一般是不接受投保),由保险公司对游客受到的意外伤害进行承保。
注意:意外伤害的定义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12、解决纠纷的方式:
①根据《旅游法》第92条的规定,一旦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双方都本着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②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您对我们的安排有意见,请及时告知导游,我们会及时为你做出相应的调整;请您在离开游览地之前配合导游如实填写当地的意见单,我们将以此作为处理投诉依据,不填或虚填者归来后产生的后续争议我们将无法受理,敬请谅解!